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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正式实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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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消费市场,10�15日起,由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工商总局5部门联合颁布的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� |
黄金周的消费市场是个“香饽�”,各商家纷纷使出浑身解数,打折、返券、赠礼品,有的承�“价格高于同类商场,双倍返还差�”。今后,即使商家愿做“赔本买卖”也不能这样随便承诺了�
10�15日起,由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工商总局5部门联合颁布的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将正式实施� 对于商业企业不规范、甚至带有欺诈性的促销行为将会严格限制。对于商家促销惯用�“限量销�”做出了规定,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,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。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。同时,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、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�
打折、返券随处可�
今年�“十一”黄金周,记者发现,几乎所有的商家都不甘落后,打折、返券、返现金等价格策略成为商家们的首选�
家电零售市场竞争激烈,有的商家早就发布了降价宣传,降价覆盖了电视机、冰箱、空调、手机、小家电等商品,甚至有的商家打出了最大降幅达到几千元。除了大幅度降价外,赠礼券、返现金、赠礼品等促销条幅随处可见�
服装卖场与以往“买商品返礼券”的促销手法相比,今年一些商家又纷纷使用“直接抵扣现金”的方法,“买满200元减40�”等促销手段。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,这样的促销广告不光有视觉冲击力,确实让人感�“很划�”�
业内人士分析,在短时间内,促销战、价格战�“血�”能够提高商场的销售额、加快商品的周转,并使部分消费者得到一定的实惠,但从长远看,频繁的打折、返券会使消费者对商品降价的预期不断提高,如果商家人为、持续性地抬高这种预期,就会出�“不打折,消费者不�”的局面,反而不利于商家的销售�
“限时、限量抢�”不能随便说了
据了解,有些国家对零售商的促销行为都有专门规定,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。如法国规定,一年之中,零售商可对纺织品进行两次季节性的打折,其它时间不允许打折促销。而日本则不允许设置过度的促销奖品,同时禁止虚假、夸大的促销宣传�
记者了解到,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主要针对时下颇为流行的“限时抢购”�“限量抢购”等促销方式,作了严格规定,以督促商家履行承诺。今后,在促销活动中违规操作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,最高将被处�3万元的罚款,同时促销商品商家不得拒绝退捀�
促销所标原价须�7日内价格
“最终解释权”商家说了不算
一件衣服去年卖500元,现在降到80元,商家在促销时写�“原价500元,现价80�”�“原价”�“现价”的巨大落差是商家引诱消费者购买的惯用手法。《办法》中规定�“原价”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�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;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,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,否则属于“虚假优惠折价”,将被视为价格欺诈�
而我们经常看到商家的促销宣传海报上,一般都会在最下方标明“最终解释权归某某商家所�”等字样。今后,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,其内容应当真实、合法、清晰等,并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,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看来,今后最终解释权也不是商家说了算的�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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